2010年6月20日星期日

要想崛起先除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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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0

中国,在世界上,是不可争辩的是大国。但27岁的我,一个中国公民,想从自己的经历和感受探讨一下,中国有没有崛起。

真不知道什么叫“自由”。从小戴着红领巾,唱着自己不明白的《少年先锋队队歌》。老师天天讲爱党、爱国、爱人民。每周一都搞国旗下演讲。中学自己一直是班长,初中一年级就加入了共青团,也是团支书,感到光荣,或者说是虚荣。政治课上,同学们总爱问89年天安门杀死学生是不是邓小平干的。那时我还不知道89年在天安门发生了什么,我父母都不是党员,也很少谈及政治,父亲总是在我看老师要求我们看的《新闻联播》的时候说:“这些都是蒙骗老百姓的。”我还愤愤不平。

后来没考上高中,上了中专,学了一技之长,在河南的省会郑州一个民营企业打工。03年初,记得是春节前,老板叫来郑州花园路派出所的警察说公司的笔记本电脑丢了,我说你昨天不是让我带回家做文件吗?接着老板让我带着民警到我租住的地方把电脑拿到了派出所,接着就是一天的审问——“老实交代,要不然你小心点!”“承认了,就没事,不承认,就要判刑。”接着就是3个警察断断续续的审我,从早上7点多到将近晚上10点,不让我吃不让我喝,我说想喝水,他说承认了就让你喝。牙签在花园路派出所民警的手中不但可以剔牙,还可以向我的手指甲缝里扎!终于承认了。戴上手铐,开车送到分局,进金水分局前,民警告诉我:“要老实交代,就能回家。”审完了,分局的民警看看在派出所审我的民警,看看我,让我先出去,等了一下,我就去按手印、照相、上网登记家庭情况,要了我20块钱,我就又被那个民警带走了,接着进了看守所。此时已经是凌晨了,我说我买点方便面,民警说里面有食堂,把我送进去,又是一天没吃饭。在看守所的时间,是我最感受到自由和人性美妙的时光。吃的饭是民警吐出来的鱼骨和餐巾纸加上面粉做成的汤。有钱的,民警给你四菜一汤,200元一顿。没钱的就是挨打,干活,给死人做冥币,给圣诞节做彩灯。牙齿咬电线,嘴唇中毒了,脚丫被老虎钳砸伤了。干不好还要被毒打。说什么严查牢头狱霸,其实如果真要查,全是狱警指使的。被判死刑的人在戴上脚镣的时候都会在晚上做恶梦,在执行前一夜写遗书的时候又是那么的泰然自若。原以为监狱看守所的人都是社会的败类、人民的异端,现在自己在身在这个党和国家给我们造的“人间地狱”,感觉竟是很坦然,因为我从那时认识到,住在监狱的不一定是坏人,警察也不一定是好人。被判死刑的也许是冤枉的,那判人死刑的也许是丧尽天良的。

我在监狱相信了救主耶稣基督。一审开庭的时候,我竟然被警车拉到中院去了,下车看到自己的父母和姐夫在远远的看我。开庭的时候,法官问我:“有什么说的没有?”我刚想说“我是冤枉”法官就怒斥我说:“你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走吧” 法警用脚踢了我重重一下,把我揪了出去。回看守所的时候,姐夫在远处对我喊:“先回去,明天就放你。”结果到看守所等了将近两个月,得到判决书是有期徒刑1年半。我浑身发抖的哭泣。管教民警对我说:“判的太重了,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让我上诉,我写了上诉状。过了几个月,检察院的人来了,又问了我一遍,说:“你说的我听不懂,你就是临时起意,已经悔改,对社会没有危害,觉得判的太重了,是不是?”我赶忙说“是”。让我签了字,一周后就把我放了,判决是有期徒刑1年,缓期两年执行。出来后,我知道第一次家人叫我姐夫(法学教授)找中院院长出去嫖娼,说了得罪领导的话,本来无罪释放,却判了量刑最重的判决。第二次家人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把我保了出来。据法院的人说,春节前送到看守所一个人奖励1000元人民币。老爸说:“你不可能偷东西,你在里面若真出了事,我就去把他们公安局炸掉,我和你妈也不活了,要为你报仇。”

写到这里我忍不住又在哭泣。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忘不了这件事,虽然只在看守所住了6个月,其中包括春节。我感谢共产党让我对社会有了正确的认知;感谢郑州花园路派出所那两位民警让我知道不要相信任何人,尤其是警察;感谢那到现在我都不知是故意谋害还是无心之举把我交到派出所的老板。因为,我出来后,想找她问问情况,但她却得子宫癌,不到40岁就去世了。我把她的死讯告诉我妈,当时我妈就大哭着说:“该死!”我说:“原谅她吧,我们免了她对我们欠的债,上帝就免了我们的债。”

05年我想忘记一切,到了北京,找到了新的工作,又到北京师范读了大学,后又到香港读了硕士。现在有了女朋友、就要结婚,她也是基督徒。这些年,生活似乎平静了很多。但我渴望有一天得到“自由”,心灵的自由,肉体的自由!

大国——中国要想崛起,就要先消灭冤案,消灭共产党人,尤其是残害人民的官员心中的恶!

我热爱我的祖国!甚至愿意为它付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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