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0日星期日

中国冤民大同盟上海嘉定区干事蔡银婉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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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充当什么样的角色

本人蔡银婉,系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年丰村518号村民。2008年4月,江桥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拆迁人)召集村民开拆迁动员大会,由此拉开了巧取豪夺村民土地、房屋的序幕。本户亦成了官商勾结利益集团刀下待宰的羔羊……

因2008年4月召开动迁动员大会以来,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合法手续,2009年1月我们村动员村民开始签约合同并有陆续村民被骗走,但我们要求正真合理、合情、合法、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但开发商以所谓物流仓库以动拆迁名义进行,从一开始就以非法的占有为目的,以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为晃子,先行欺骗后行暴力抢占的强盗行为,为了迅速暴富,迫不及待地使用非法的《拆迁许可证》,在无合法拆迁主体的情况下,把我的房子撬的无法入住,而更为滑稽的是2009年4月拿出《拆迁许可证》尽是2009年3月16日有嘉定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明显在欺骗村民,但据我们知道这《拆迁许可证》是不合法的,于是在2009年4月17日我们起诉嘉定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用双挂号的形式寄予嘉定法院要求嘉定法院受理,但左等右等都没有回音,于是我们在2009年8月上旬到嘉定法院立案庭问询,答他们没有收到起诉状,当我们拿出双挂号清清楚楚有法院签收的回执时旁边站了一个戴眼睛的中年人出来说话叫我们到隔壁一间他来和我们说,他看了我们的诉状和回执说你们先回去我会查,为了慎重起见我问他的姓名告诉姓王,到了8月18日他来电话说我们的诉状那里要更改我们叫他用书面形式告知否则无法证实,他为了不留证据而一再要求亲自上门来说清楚还留了联系电话,8月24日左右姓王亲自来我家并说明我们需要那里更改于是更改后我们再用双挂号形式寄去8月28号寄出,回执是8月30日收到,到9月上旬没有回音我们按照姓王提供的电话号打去一直没人接听,9月10日左右我再次到嘉定法院要求立案正好姓王法官在场我们说起怎么打电话没有接听回答因人不在办公室为由,我们提出材材都己照办为什么还不立案,姓王说蔡银婉不可以做原告为由要我们能提供以前82年建造房子时同住人(没有书面说明)我们照他的意思到嘉定区江桥镇派出所调出82年时同住人的户籍就按他的意思换了原告蔡银婉变更为其妹妹(己离婚户口在518号被动迁房内)9月14日用同样的方式寄出,到9月底姓王的打电话来说现在可以了过了十月一日就可以立案你们只要等付受理费单子来了,可以到指定的银行付费就可以了,十月长假刚过我们接到法院的电话换了一个姓张的女法官又要我们更改起诉状,因起诉是嘉定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许可证的图章是嘉定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现在改为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坚持要书面答复,其实更改所谓的起诉状完全可以在开庭时更改,在10月底却收到用快递送来的嘉定区法院把全部的材料都给退回和同天用同样的快递方式寄来的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受理嘉定区江桥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申请裁决通知,我们知道在法院受理行政官司,嘉定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不可以再出裁决,嘉定法院一再拖延不立案目的很明显,自然而然就成了政府所作出的行为是合法,导致并升级了在以后的一连串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是在官商勾结、与民争利、共同瓜分抄买地皮的暴利中中饱私囊。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54号文件中全面披露,上海市所有动迁基地的拆迁许可证都是非法的,也就是说上海市所有拆迁公司都不具有拆迁主体资格,是地方政府官僚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物权法》拆迁条例的规定,利用公权力强行推行暴力手段的违法行为,是以牺牲和侵吞中国人民及其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为自己谋私利的过度贪污腐败的政府掠夺行为,无论从情、理、法都无法自圆其说。

由于嘉定法院充当的角色是政府的一些违法行为延续,是我2009年成为一名新的冤民。我们的合法权益决不会放弃,政府侵权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


蔡银婉

200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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