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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2009年04月06日发表)
政府违法强拆私房,九旬老妪6年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京城千古奇冤。这是正在发生在首都北京天安门旁南池子大街的真实冤案。
一、 家庭概况:
母亲89岁、膝下子女7人:5名人民教师,1名转业军人,1名工人,其中中共党员3名。原住: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46号院。这是一个绝对相信和忠于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普通百姓人家。
二、 惨遭迫害的经过:
2003年2月19日,东城区政府一纸令下将我家私房撬锁强行拆除,把我家的财产洗劫一空,至今不知去向。这一明目张胆的违宪行为的唯一理由是:南池子文化保护区修缮与改造试点工程是“试点”工程。而矛盾的焦点是:作为东城区南池子文化保护区修缮与改造试点工程,北京市政府[京政函(2001)101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原地修缮。当时我家始终坚持原地修缮!而负责这项工程的东城区区长陈平(现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却偏偏不执行相关政策,打着“试点”工程的名义,无视我家坚持原地修缮的合理要求和北京市政府文件的规定,在房屋产权证在我们手里,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我家的情况下;在东城区政府没有任何人与我家达成任何约定、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无视党纪国法把我家的私房(原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46号院内)强拆,並盖起了豪宅(现南池子大街66号院),而且非法转卖他人(这是个什么人?敢住这霸占来的房产?)。致使九旬老母和我一家人6年无家可归。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强拆私房、非法霸占、非法转让他人财产的行为。可谁又能相信皇城里的政府官员就敢这么肆无忌惮、横行乡里、强奸民意、霸占私产?!
6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相信政府、相信党的原则,不论酷暑还是严冬,我们坚持每天到北京市政府上访,多次到中央信访办上访,并多次给中纪委、监察部写投诉信。直到2008年7月11日,前任区党委书记王学勤同志了解了我家的实际情况后,先后4次接见了我们,并亲自领导、督促有关负责同志协调解决我家的问题。在我们一再让步的情况下,东城区政府于2008年10月17日首次拿出一个解决我家问题的方案,对此我们还真抱有一线希望。
然而时隔半年(王学勤书记调走)后,2009年4月3日东城区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同志接见了我们,并告之:原商定解决我家问题的方案已不能实施。并要求我们不仅要放弃回原址(东城区南池子大街46号,现66号院)而且要放弃回南池子改造区的想法。理由是:原址不能回,南池子改造区内的现房没有了。原因是:由于你们5年来一直坚持回原址,把时间给耽误了。我们不禁要问: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修缮与改造工程的初衷是:改善和提高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而我家的私房不能原地修缮,却被东城区政府强行霸占并在原地为他人建起豪宅,是何道理?!我们连回家的权力都被剥夺了,政府想让我们到哪儿去住?我们坚持回原址不是偏执,是我们生存的基本要求!对我们百姓来讲只有回原址才是依法合理。五年来的每一天我们都规规矩矩的坚持到北京市政府上访,但是东城区政府不仅没有一位领导,甚至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出面和我们接触,怎么能说5年多的时间让我们给耽误了呢???可谁又能相信天子脚下的政府官员就能做到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呢?!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安定。要特别重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从被强拆的那一天起,中央领导的声音、中央政府的政策就始终鼓舞和激励着我们。可是6年的规规矩矩上访的结果,让我们开始失望和迷惘,我们不知应该相信什么,也不知应该怎么做才能找回真理,才能感动上天!!!
我们曾多次到北京市和东城区公安局申请游行,都未被批准!我们不想跳金水桥,也不想自焚。我们告知天下,我们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郑重声明:
1. 我们将继续坚持每天到北京市政府上访。
2. 从5月1日起,我们将回原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46号,现66号院)进行我们合法权益的维权行动,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这是一个非法霸占百姓私房和财产,严重违规、违宪侵害百姓利益,而又多年信访未能解决的问题。我们的老母亲已经89岁了,回自己的家是她晚年的最大心愿!我们恳请您关注、重视此事,还我们百姓一个公道。
联系电话:13681369516
黎家众子女
2009年04月06日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9/04/2009040622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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